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貴州省2022年
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黔府辦函〔2022〕47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省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同意,現將《貴州省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5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
貴州省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2022年,貴州省政務公開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貴州重要講話精神,宣傳貫徹省第十三次黨代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推進政務公開,圍繞深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推進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提升政策發布解讀質量、優化平臺渠道功能、強化政務公開監督保障等方面推動公開質量和實效再上新臺階,打造具有貴州特色的工作品牌,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一、深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一)深入推進落實重大政策信息公開。聚焦《國務院關于支持貴州在新時代西部大開發上闖新路的意見》(國發〔2022〕2號)精神,緊扣“西部大開發綜合改革示范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樣板區、內陸開放型經濟新高地、數字經濟發展創新區、生態文明建設先行區”的戰略定位和各項發展目標,及時公開事關全省發展大局的重大改革舉措、重大產業發展、重大工程項目、重大民生關切、重大政策安排等信息,推動將文件帶來的政策紅利轉化為高質量發展的實際成效。
(二)深入推進涉企服務信息公開。加大涉企政策梳理力度,加強服務市場主體、為企業紓困解難等政策信息公開。在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開設惠企政策等欄目,強化涉企政策集成公開。加大受疫情影響重的餐飲、住宿、零售、文化、旅游等行業幫扶政策的公開力度,有條件的地方、部門為企業提供優惠政策精準推送服務,提高政策到達率。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商會等作用,分級分類梳理并精準推送政策,提升政策知曉率。建立市場主體反映投資和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問題的辦理和反饋機制,及時回應和解決“堵點”問題。持續推進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信息公開工作。
(三)深入推進財稅信息公開。繼續規范推進財政預決算和“三公”經費信息公開,逐步實現非涉密部門應公開盡公開。系統集成、智能推送已出臺的各項減稅降費政策特別是大規模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幫助基層執行機關和納稅人繳費人第一時間全面準確了解政策,做到應知盡知、應享盡享。開展稅收優惠政策咨詢和政策輔導,優化12366納稅服務平臺智能咨詢功能。依托稅務網站完善統一規范的稅費政策庫,動態更新并免費開放。
(四)深入推進疫情防控信息公開。嚴格執行疫情防控信息發布各項制度,統籌用好各類信息發布平臺,持續發布疫情防控進展信息,及時充分回應社會關切,防止引發疑慮和不實炒作。加強疫情防控信息發布工作協調,行政機關向社會發布的信息,要與上級單位對下級單位下達的工作指令保持一致。進一步規范流調信息發布和管理,按照“合法、正當、必要、最小化”原則保護個人隱私,避免對當事人正常生活產生不當影響。
(五)深入推進就業穩崗信息公開。加強政策宣講和推送工作,將政府出臺的就業支持政策及時傳達推送至相關群體。加大減負穩崗擴大就業政策解讀和政策培訓工作力度,重點對基層執行機關開展政策解讀培訓,使各項政策能夠落得快、落得準、落得實,最大限度利企惠民。動態公開技能培訓政策規定及經辦流程,讓更多群眾知悉并獲得就業培訓機會。
(六)深入推進擴大有效投資信息公開。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依法依規做好擴大有效投資相關規劃、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設項目信息公開,積極引導市場預期。密切關注重大建設項目輿情并及時作出回應。聚焦基礎設施補短板等重點領域,加大政策解讀力度,加強政策咨詢服務,推動擴大有效投資。
二、推進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
(一)規范開展基層政務公開。各縣(市、區、特區)政府要及時公開涉農補貼申報信息,匯總當年面向農村的各類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實際發放結果,年底前將發放結果以村為單位通過村務公開欄公開,公開期滿相關材料留存村委會供村民查詢。各縣(市、區、特區)政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根據國家相關部門編制的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全面修訂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和制度規范體系,基本實現各領域各環節信息“應公開、盡公開”。適應基層群眾信息獲取習慣和現實條件,著力加強電話解答、現場解答等政策咨詢渠道建設,推動政務公開與村(居)務公開的協調聯動。
(二)規范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教育、衛生健康、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生態環境、公共交通等省級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主管職責,按照國務院主管部門已經出臺的有關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規定,建立健全相關制度體系,依法全面公開各類信息。重點加強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公共屬性較強、需要重點監管的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更好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
(三)規范依申請公開辦理。各地各部門要嚴格落實法定職責,明確1名相對固定人員負責依申請公開工作,依法依規做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實行依申請公開轉為主動公開的常態化審核機制,定期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較為集中的工作領域和熱點問題進行分析研判,適合主動公開的信息轉為主動公開。各行政復議機構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司法部關于審理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案件若干問題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21〕132號),規范做好案件受理、審理相關工作,加強對行政機關相關業務指導,有效降低政府信息公開案件糾錯率和敗訴率。
三、提升政策發布解讀質量
(一)深化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集中公開。鞏固規章集中公開工作成果,建立健全規章動態更新工作機制,高質量發布現行有效規章正式版本。在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集中公開并動態更新現行有效行政規范性文件,省級各部門2022年底前完成,市、縣兩級政府及其部門結合實際情況有序推進。各地各部門公開的各類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確保要素齊全、格式規范,同步推送至“貴州省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庫”。對應公開未公開的文件進行集中清理,加強對新制發文件公開屬性管理,切實提高文件公開效率。
(二)切實提升政策解讀質量。嚴格落實政策解讀“三同步”工作機制,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機關制發的需要公眾廣泛知曉的政策文件均要開展解讀。儲備政策文件解讀資源,制作優質解讀素材、模板、方案等,推進解讀資源共享共用。合理確定解讀方式,綜合運用新聞發布會、政策吹風會、圖表圖解等形式,對政策制定背景、依據、主要內容等進行解讀,提高解讀工作效率與質量。加強政策預公開階段解讀,各市(州)、省直各部門結合年內發布政策文件工作實際,選擇1個政策文件開展決策草案解讀。
(三)優化政策咨詢服務。加強網上政民互動渠道建設,及時更新“政民互動常見問題知識庫”等欄目,圍繞各類高頻政策咨詢事項,以視頻、圖片、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不斷豐富完善知識庫內容。加大政策咨詢窗口建設力度,提高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實體服務大廳的政策咨詢服務水平,更好解答有關生育、教育、就業、創業、養老、醫療、納稅等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問題。
(四)推動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深入實施公眾參與重大行政決策目錄清單管理制度,推進決策審議過程公眾參與。各市(州)政府、省政府組成部門及直屬機構結合重大決策工作實際,年內至少邀請公眾代表列席本單位本部門決策會議1次,列席代表的意見發表和采納情況要向社會公開。通過座談會、聽證會、實地走訪等其他方式征求公眾意見情況,一并向社會公開。
四、優化平臺渠道功能
(一)加強政府網站建設管理。嚴格落實網絡意識形態責任制,強化政府網站集約化平臺安全防護和應急保障,加強數據安全建設和個人信息保護,確保政府網站安全平穩運行。2022年底前,實現全省政府網站全面支持互聯網協議第6版。發揮貴州省政府網站集約化平臺優勢,積極推進黨政機關網站入駐平臺。推進“中國·貴州”全省統一移動應用平臺建設,打造全省統一移動應用。規范高效辦理“我為政府網站找錯”平臺網民留言。
(二)優化政務新媒體運維管理。基本建成以“貴州省人民政府網”微信公眾號為龍頭,整體協同、響應迅速的矩陣工作體系,全面提升全省政府系統政務新媒體矩陣信息發布協同性、及時性、有效性,快速準確傳遞黨和政府權威聲音。加強政務新媒體賬號管理,嚴格落實“審核后開、分級備案”制度,避免因委托第三方運營造成“脫管”“失管”。推進省級政務類移動客戶端支持互聯網協議第6版。
(三)持續做好政府公報工作。規范政府公報管理,扎實做好公報組稿、編輯、校對等工作,確保按期出刊。拓展省、市、縣政府公報選登內容,將部分重要政策文件解讀材料納入選登范圍。拓寬數字公報傳播渠道,通過政務新媒體等渠道加強政府公報內容傳播。強化政府公報數字化服務功能,完善政府公報數據庫,推進數字化利用。
(四)務實推進政務公開專區建設。各市(州)、各縣(市、區、特區)政府在各級政務服務中心或便民服務中心等建設政務公開專區,明確建設的標準和要求,統一標識、完善設施、強化功能、規范管理,為基層群眾相對集中規范地提供政府信息網上查詢、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接收、政策咨詢等服務,讓企業和群眾辦事更便捷、更高效、更明白。鼓勵各地結合工作實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政務公開專區品牌。
五、強化政務公開監督保障
(一)加強政務公開隊伍建設。各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要落實“改進作風、狠抓落實”年相關工作要求,切實履行法定職責,積極主動幫助下級單位解決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難問題。在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等納入公務員初任培訓課程的基礎上,加大政務公開業務知識培訓力度,各地各部門年內組織開展政務公開專題培訓不少于1次。加強政務公開工作人員管理,發生人員變動和工作調整的要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時向上級政務公開主管部門備案。
(二)優化政務公開監督考核。加強政務公開工作日常監測,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整改。規范政務公開第三方評估工作,市級以下政府不再開展政務公開第三方評估。下級單位不得與上級單位委托的第三方評估機構開展政務公開咨詢、培訓、外包等業務合作。行政機關向社會公開發布排名結果或問題通報的,要按程序報本行政機關主要負責同志批準。
(三)抓好要點各項工作落實。各地各部門原則上不再另行印發本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要點,要對照本要點提出的重點任務,梳理形成本地區、本系統工作臺賬,明確責任主體和時限要求,逐項推動落實。對上一年度工作要點落實情況開展“回頭看”,未完成的做好督促整改。要將本要點落實情況納入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予以公開,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