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穩住經濟大盤有關精神,貴州省財政廳發揮財政金融聯動效應,制定了助企紓困4方面13條措施,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穩住經濟增長。
一、穩定市場主體4條
01、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增信作用,激活市場活力。
· 對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提供融資擔保支持,弱化或取消反擔保要求,降低擔保和再擔保費率,擔保費率不高于2%/年,并逐步降至1%/年以下。
· 省級風險補償金對符合條件的銀擔合作業務給予風險補償和擔保費補貼。
02、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力度,全力支持重點群體創業就業。
· 對符合條件的個人,申請創業擔保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20萬元,小微企業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 對貸款利息在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下浮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業承擔,剩余部分財政給予貼息。
03、發揮中央財政支持普惠金融發展示范區獎補政策效益,有效引導金融資源支小助微。
· 我省每年確定1-3個市(州)、縣(市、區、特區)或國家級新區作為示范區并給予資金獎補支持。
04、促進金融業態加快發展和優化升級,打通社會經濟融資供需循環。
· 鼓勵金融機構加大綠色、普惠、科技金融產品和模式創新,支持金融改革試點和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放力度,完善金融機構體系,鼓勵“7+4”地方金融組織發展。
· 實施上市掛牌補助,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及試點進行獎補,對注冊地在我省的企業,經評定后分上市板塊類別給予400萬元、350萬元、50萬元的獎勵。
二、支持產業發展3條
05、提高農業保險風險保障水平,穩住農業保險“基本盤”。
· 優先保證水稻、玉米、小麥、油菜和馬鈴薯等糧油作物投保,保障農業保險可持續、高質量發展;
· 支持各市縣財政部門發展能繁母豬、育肥豬等產業,降低市縣財政補貼比例,將中央政策性養殖險市縣比例由9%下調至5%;
· 對中央財政保費補貼險種,實施脫貧地區費率優惠,免除自愿參保的脫貧戶及邊緣易致貧戶自繳部分保費。
06、發展山地特色高效農業保險,提供風險兜底保障。
· 以我省12個農業特色優勢產業為重點,因地制宜開展地方特色優勢產業,省財政將按照40%給予獎補支持。
07、強化擔保、信貸、保險政策協同,撬動金融資源支持農業紓困。
· 積極對接、督促落實“財金-聚農貸”業務。
· 積極引導農業保險與信貸、擔保等金融工具聯動。
三、促進有效投資3條
08、發揮政府投資基金引導撬動作用,有效擴大投資促進消費。
· 引導金融和社會資本進入“四化”及生態環保領域,強化基金招商引資功能。
· 2022年上半年完成全年基金投資計劃的60%,三季度末完成全年投資計劃,提升基金服務市場主體質效,帶動區域產值、稅收、就業等持續增長。
09、規范運用PPP模式,促進投資領域提質增效。
· 推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規范發展,嚴格按照四個“不得”要求運作,加強對PPP項目全生命周期的工作指導和技術支持。
· 在基礎設施、公共服務領域大力推廣運用PPP模式,充分利用政府財政資源杠桿撬動作用,促進投資領域提質增效。
10、發揮省級金融機構資源聚集優勢,助力地方資產盤活。
· 貴州金控集團要充分發揮資源聚集優勢,有效擴大股權投資,推進市場化增信擔保業務,充分發揮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處置作用助力地方資產盤活和優勢產業發展。
四、落實政策保障3條
11、發揮財政金融政策聯動作用,支持市場主體紓困發展。
· 完善省級融資擔保風險補償機制、“四化”及生態環保基金管理辦法、政策性農業保險資金管理辦法,深化財政金融聯動機制,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支持實體經濟,惠及更多中小微市場主體,助力實體經濟發展。
12、加大各級金融機構考核力度,健全金融服務實體長效機制。
· 結合相關金融機構實際,分類制定省管金融類企業促進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指標,加強省管金融類企業績效考核,發揮考核指揮棒和方向標的作用。
13、強化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督促國有金融機構防范風險。
· 強化國有金融機構防范風險的主體責任,推動國有金融機構細化完善內控體系,強化自身資本管理和償付能力管理,健全風險防控和應急處置機制,提高穩健發展能力和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文件原文:貴州省財政廳關于發揮一攬子財政金融政策措施引導作用支持市場主體紓困發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