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擴大政務服務“跨省通辦”范圍
進一步提升服務效能的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擴大政務服務“跨省通辦”范圍進一步提升服務效能的意見》(國辦發〔2022〕34號)文件精神,切實做好貴陽市政務服務“跨省通辦”有關工作,進一步提升外出務工人員辦事便捷度,提升企業就近辦事滿意度,根據市政府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政務服務“跨省通辦”有關工作要求,推進國家162項“跨省通辦”事項、西南地區190項“跨省通辦”事項以及泛珠三角區域165項“跨省通辦”事項全面落地。圍繞本市“跨省通辦”服務需求,聚焦便利企業跨區域經營和加快解決群眾關切事項的異地辦理問題,梳理異地辦事需求,納入本級“跨省通辦”范圍。
二、重點任務
(一)推動“跨省通辦”事項落地
1.梳理對應事項并建立常見問題知識庫。梳理全國高頻政務服務“跨省通辦”事項清單(第一批)(附件1)、全國高頻政務服務“跨省通辦”新增任務清單(第二批)(附件2)、西南地區政務服務“跨省通辦”事項清單(第一批、第二批)(附件3、4)、泛珠三角區域政務服務“跨省通辦”事項清單(附件5)對應事項及其常見問題,及時填報“跨省通辦”事項及其常見問題反饋表(附件6)報市政務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市級各相關部門;各區〔市、縣、開發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完成時限:2022年12月25日前)
2.優化“跨省通辦”窗口設置。將“跨省通辦”事項納入“一窗通辦”綜合受理范疇,結合實際設置窗口數量,綜合窗口同時履行“跨省通辦”窗口職責,不得出現辦不成事、無正當理由退件等情況。(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中心;各區〔市、縣、開發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完成時限:2022年12月25日前)
3.推進政郵合作落地實施。牽頭與郵政速遞公司對接,提供郵政寄遞服務,方便“跨省通辦”材料寄遞,讓“寄遞跑”代替“群眾跑”,辦事結果寄遞費用承擔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中心;各區〔市、縣、開發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完成時限:2022年12月25日前)
4.做好“跨省通辦”咨詢指引。依托咨詢投訴窗口,做好“跨省通辦”政策宣傳、資料發放、辦事指引、咨詢投訴等工作,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推行無償幫辦、代辦、陪辦等暖心服務。(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中心;各區〔市、縣、開發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完成時限:2022年12月起,持續開展)
(二)規范“跨省通辦”業務流程
及時、準確回復群眾咨詢的業務,不得出現敷衍搪塞、互相推諉的情況。收件地“跨省通辦”窗口要按屬地業務流程規范及相關要求通過郵政寄遞或政務服務平臺進行資料傳送。
1.明確“跨省通辦”業務辦理。通過自建系統辦理“跨省通辦”或貴州政務服務網已實現兩地業務數據全流程流轉的事項,直接通過相應系統平臺辦理。兩地無任何系統數據交互的,收件地要及時聯系屬地政務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通過線下郵寄申請材料辦理。已實現“全程網辦”的事項,申請人可直接在貴州政務服務網進行在線申辦。(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中心;市級各相關部門;各區〔市、縣、開發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完成時限:2022年12月起,持續開展)
2.明確“跨省通辦”臺賬登記。一是無任何系統數據交互的業務,業務辦理結束后,及時運用貴州政務服務網“跨省通辦”系統登記臺賬。二是通過自建系統或貴州政務服務網辦理的業務,不得在貴州政務服務網“跨省通辦”系統進行二次錄入。(“跨省通辦”臺賬登記網址:http://61.243.4.37:85/login,賬號密碼與貴州政務服務網智慧管理平臺登錄賬號密碼一致。)(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中心;市級各相關部門;各區〔市、縣、開發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完成時限:2022年12月起,持續開展)
(三)落實“跨省通辦”試點任務
全面落實全省關于深化西南地區和泛珠三角區域“跨省通辦”及粵黔政務服務事項全域“跨省通辦”試點有關工作。(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中心;市級各相關部門;各區〔市、縣、開發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完成時限:2022年12月起,持續開展)
(四)找準“跨省通辦”服務需求
聚焦便利企業跨區域經營和加快解決群眾關切事項的異地辦理問題,及時梳理“跨省通辦”合作中共性、高頻的異地辦事需求,納入本級“跨省通辦”范圍。
1.建立外出務工、外出就學人員信息互通機制。建立全市農村外出務工人員所在地省市總人數情況及辦事需求、外出就學人員所在地省市及辦事需求臺賬,填報“跨省通辦”服務需求反饋表(附件7),按季度報市政務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完成時限:2023年3月底前,持續開展)
2.建立外省入筑人員信息互通機制。建立入筑主要流動人口信息(地區明確省,人口數量)及辦事需求、主要入筑和招商引資企業及辦事需求臺賬,填報“跨省通辦”服務需求反饋表(附件7),按季度報市政務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投資促進局,完成時限:2023年3月底前,持續開展)
3.建立駐外機構協同服務工作機制。派駐到省外的辦事處、招商引資機構、勞務服務機構要加強與所在地政務服務機構和派出地政務服務機構對接,將“跨省通辦”作為服務內容之一,及時宣傳“跨省通辦”政策,引導企業和群眾“就近”辦事,每半年收集一次“跨省通辦”服務需求,填報“跨省通辦”事項及常見問題反饋表(附件7)報市政務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市投資促進局,2023年6月底前,持續開展)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統籌協調。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3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擴大政務服務“跨省通辦”范圍進一步提升服務效能的意見》(國辦發〔2022〕34號)文件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抓好改革落實,在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的同時,加快實現高頻事項“全省通辦”,確保改革工作有序推進、取得實效。
(二)強化督促指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的跟蹤督促工作,對無正當理由退件等不規范行為要嚴肅追責問責。嚴格按照全省高質量考核要求,對不規范行為進行扣分,不斷提升政務服務質量。
(三)強化支撐保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實“跨省通辦”窗口人員隊伍,優化人員結構,夯實便民服務基礎,并加強對綜合受理窗口人員選配和業務培訓。強化經費保障,層層壓實責任,確保工作順利推進。
(四)強化宣傳引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及時總結改革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加大“跨省通辦”辦理事項的宣傳推廣力度,通過政府網站、微信公眾號、手機APP、廣播電視等多渠道、多層次廣泛宣傳“跨省通辦”改革成果,不斷提升“跨省通辦”知曉度和滿意度,讓廣大企業和群眾享受改革紅利。
附件:1.全國高頻政務服務“跨省通辦”事項清單(第一批)
2.全國高頻政務服務“跨省通辦”新增任務清單(第二批)
3.西南地區政務服務“跨省通辦”事項清單(第一批)
4.西南地區政務服務“跨省通辦”事項清單(第二批)
5.泛珠三角區域政務服務“跨省通辦”事項清單
6.“跨省通辦”事項及其常見問題反饋表
7.“跨省通辦”服務需求反饋表
8.“跨省通辦”業務流轉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