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陽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貴陽市財政局聯合印發《貴陽市工業企業和工業項目助企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根據《辦法》,我市工業企業購買“貴商易”平臺服務機構提供的專業服務,每年可通過該平臺領取最高50萬元的助企券。
據了解,《辦法》中所稱的助企券,是指利用市級財政資金支持工業企業和工業項目主體購買“貴商易”平臺服務機構提供專業服務的電子支付憑證,由工業企業(工業項目主體)領取、使用,服務機構收取,服務事項包括技術創新、產業協作配套、檢驗檢測、評價評估、投融資服務、標準化咨詢等。
市工信局負責制定助企券相關政策、編制預算、管理和監督助企券的使用及兌現等執行情況,市財政局負責資金的預算管理,對資金的預算編制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市工信局委托貴陽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負責開展助企券領取、使用和兌現等相關日常服務和具體管理工作。
《辦法》明確,助企券以電子券形式發放,單個工業企業每年發放額度不超50萬元、單個工業項目主體每年發放額度不超20萬元,具體標準根據每年度發布的《助企券發放指南》確定。在服務交易中收取助企券的服務機構,須在“貴商易”平臺提交入駐申請,經審核通過并公示后,方可開展相關服務。
在使用流程方面,工業企業(工業項目主體)注冊登錄“貴商易”平臺領取助企券,在線購買服務機構提供的相關專業服務,并按照合同約定將助企券支付給服務機構。服務機構接受服務委托后,在線提交合同進行備案。服務完成后,工業企業(工業項目主體)及時對服務質量進行評價,系統根據評價結果對服務機構進行排名。服務機構在合同履行完畢后,按照《助企券發放指南》的要求在規定時限內在線提交發票、匯款憑證、服務成果等申請兌現材料,市工信局委托第三方機構或專家團隊進行審核,名單經審批通過并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予以兌現。
據悉,為了確保助企券規范運行,市工信局有權不定期委托第三方機構就上年度助企券的服務交易真實性、合法性和規范性等進行隨機抽查。對拒不配合監督檢查,或在領取、使用和兌現中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助企券領用主體和服務機構,將不予兌現助企券政策資金;對已兌現資金的將依法追回。如相關主體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